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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持续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敖东 郭利平

  

回眸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立足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围绕大局、聚焦重点,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国土绿化、防沙治沙、资源保护、产业发展等林草重点工作,奋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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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黄绿化

绿色版图不断扩大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打响三北工程攻坚战和三大标志性战役。第一时间组建规划编制专班,启动三北工程六期规划和三大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规划的5个治理区域和11个重大工程全部纳入国家三北工程规划,全区103个旗县(市、区)全部纳入三北工程实施范围。

  

一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累计完成造林556万亩、种草1817万亩、防沙治沙950万亩,分别为年度计划的149%、139%、151%,防沙治沙面积较2022年增加100多万亩。新建扩建义务植树基地124个,义务植树3519万株,绿化美化乡镇苏木370个、嘎查村700个。完成浑善达克规模化林场建设28万亩、累计204万亩,全区绿色版图不断扩大。与上海银行等大型企业及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等公益组织达成合作协议,引进公益投资3.76亿元,有效拓宽了生态建设投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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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华正茂  

资源管护全面加强

  

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就是夯实生态建设的根基。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多管齐下,对林草资源开展全方位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

  

提升林草资源管理水平。以林长制为抓手,建立“林长制+重点工作”机制,大力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并首次对盟市开展差异化考核。扎实开展林草湿荒生态综合监测工作,划定调整基本草原7.32亿亩,形成全区基本草原“一张图”。继续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区3.8亿亩草原落实禁牧制度,5.9亿亩草原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开展草原网格监管试点,提升草原过牧问题监管水平。开展局省共建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全民所有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制定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有偿使用、特许经营、损害赔偿等管理办法,有效地促进了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方案(2023—2025年)》,扎实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年度试点任务全部完成。

  

大力整治破坏林草资源行为。推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自治区森林公安机关在授权期内行使林草行政处罚权,积极开展打击毁林毁草、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

  

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编制完成贺兰山、大青山国家公园创建方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及《草原自然公园建设规划》,启动《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巴丹吉林沙漠-沙山湖泊群申遗实地评估等工作。

  

强化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启动《湿地保护规划(2021—2030年)》编制工作,发布了《湿地公园建设规范》《湿地监测技术规程》两项地方标准。乌梁素海成功入选《国家重要湿地名录》,察汗淖尔湿地公园建设任务全部完成。编制完成《自治区湿地资源资产价值核算体系和试点湿地资产评估报告》,在全国率先探索构建了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湿地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核算指标体系。加强重要物种保护,新建扩建四合木自然保护区两处,成立西鄂尔多斯荒漠生态系统濒危野生植物扩繁和迁地保护研究中心。出台《自治区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管理办法》,建成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51个,全年救助野生动物1281只。生态改善为物种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普氏野马、麋鹿在野外成功繁衍,丹顶鹤、大鸨、猎隼种群数量稳定增长。

  

有效防范各类灾害风险。制定《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行动,实现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防火督查全覆盖。完成林草有害生物防治5900多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33%。认真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疫情。

  

积极开展森林草原保险。全区森林保险参保面积达3.67亿亩、草原保险试点参保面积超过2900万亩,投入保费6.94亿元,有效保护了林草资源,保障了林农牧户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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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莽林海  

林草产业多元发展

  

聚焦“大资源、小产业”问题,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持续强化林草产业政策扶持和科技支撑,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关于推进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逐步形成了以特色林果、草产业、林草中药材、森林食品、生态旅游与康养产业为主的林草产业体系,并向特色化、优质化、多元化方向发展。

  

目前,内蒙古林草产业格局已然成形:东部地区苹果、沙果、榛子等特色林果,木材进口与加工,林下食用菌,苜蓿、羊草饲草种植产业,林草中药材和森林康养产业等主要产业;中部地区沙棘、海棠果等小型林果业,灌木饲料产业,沙打旺、冰草等生态草种繁育产业,草原观光旅游产业等主要产业;西部地区肉苁蓉、锁阳等沙生中药材产业,梨、葡萄等特色林果业和沙漠观光旅游产业等主要产业。

  

随着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区域特色日益凸显,内蒙古林草产业硕果累累。据统计,2023年内蒙古全区林草产业总产值达835亿元,比2022年增加232亿元;全区新建草种繁育基地17.15万亩,全年制种能力有望突破500万公斤,预计全年饲草产量将超过8000万吨,内蒙古饲草产量、草种数量均居全国前列;围绕森林食品、特色林果、木本粮油和林草中药材四大优势产业链,全区整合安排产业资金3.13亿元进行集中扶持,新增国家林业龙头企业3家、总数达到1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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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倩影  

支撑保障显著提升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积极主动争取国家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全年累计争取到国家林草专项资金151.1亿元,较2022年增加8.3亿元,为全区生态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通过多向发力,不断提升保障能力,为加快全区林草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全力做好林地草原要素保障。制定《推进重大项目林草手续办理工作方案》,印发《致使用林地草原项目单位的一封信》《林地草原常用政策明白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问答》,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林草地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重大项目平均5个工作日办结。有力保障了全区重大项目落地。

  

健全完善林草法规。推动全区人大将《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修改)》纳入“十四五”立法规划。

  

强化科技兴林兴草。推动三北工程研究院落户内蒙古,挂牌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林草科技创新中心、三北工程科技创新中心、毛乌素沙地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中心等科创平台。启动实施“森林草原生态系统数字化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应用技术成果和优良品种25项,获得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权10个,制定发布林草地方标准32项。

  

积极推动种业发展。完成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内蒙古分库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建设,建成后库容可保存林草种质资源80万份、植物标本6万份。培育各类良种苗木1.15亿株,为“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提供苗木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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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鸟天堂

【2023年亮点】

内蒙古第六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出炉——

荒漠化沙化土地连续4个监测期“双减少”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布的第六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显示,与2014年第五次监测结果相比,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分别减少2415万亩、1459万亩,实现了连续4个监测期持续“双减少”。全区极重度荒漠化土地减少1591万亩,轻度荒漠化土地增加5354万亩,极重度沙化土地减少2199万亩,轻度沙化土地增加5495万亩,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程度实现连续4个监测期持续“双减轻”,沙化土地植被盖度稳步提高。沙区生态状况“整体好转、改善加速”,荒漠生态系统“功能增强、稳中向好”。自治区境内巴丹吉林、腾格里、库布其、乌兰布和四大沙漠与2014年相比,呈现出流动沙地和半固定沙地减少、固定沙地增加的趋势。(郭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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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魔方”  

89.6%草地划入红线保护

  

内蒙古自治区聚焦新时期基本草原保护新要求,2023年重新划定调整基本草原面积7.32亿亩,占全区草地面积的89.6%,其中33个牧业旗县市区划定比例均在90%以上,增划基本草原储备区2057万亩,实现了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内草原应划尽划,为全方位保护草原上了“双保险”。

  

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统筹协调、有效衔接的原则,在全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91个旗县市区范围内划定调整基本草原,实现了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基本草原“一张图”管理,进一步加强了林草数据与国土“三调”结果的融合,并兼顾保护与县域经济发展,提升了基本草原保护的认同感和权威性,也为精细管理基本草原、守住草原生态保护底线、持续巩固三北工程实施成效奠定了基础。(姚蒙)

  

林草碳汇交易突破80万吨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组建了林草碳汇工作专班,建立了碳汇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碳汇交易工作推进方案》,探索先行先试,在健全制度体系、开展试点示范、项目开发储备、拓展交易渠道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成功推动包头市、阿尔山市入选国家首批林业碳汇试点市,指导鄂尔多斯市启动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项目等,全区林草碳汇工作由点到面逐步铺开。2023年全区共开发林草碳汇项目17个,实现碳汇交易80.5万吨,交易金额超过2700万元。(康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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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治沙  

“前置服务”助力审批提质增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采取帮办、督办、盯办等方式,变“前置审核”为“前置服务”,多措并举,切实提高征占用草原林地项目审核审批效率。

  

严格用途管控。严格执行林地草原分区用途管控制度,从用地政策、占地评估等方面服务重大项目选址布局,提前避开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基本草原等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避免了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选址不符合林草政策要求等问题发生。

  

加强服务指导。通过政策培训、现场办公等形式,全程跟踪指导、听取意见、答疑解惑,帮助企业做好使用林地草原组件工作,有效解决了企业政策把握不准、程序不清等困难和问题。

  

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申请材料,将办理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自治区重大项目材料齐全的,平均5个工作日内办结。(王凯)

  

(图片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提供)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林草资讯